作者: 365bet现场滚球 发布日期:2014-10-21
答:1.市政府对成功发行企业债、超短期融资券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的宁波企业,每发行一期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;
2.对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、集合票据或参与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宁波企业,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;
3.企业通过各类创新金融工具开展债券融资的,参照上述政策给予奖励。部分县(市)区政府另有相关配套政策。
政策依据:《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甬政发〔2012〕26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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